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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172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南****公司
地 址: **市****社区定罗路12****花园5号楼2单元十层1004号房
法定代表人:**修
委托代理人:颜宏芳
本中心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思源湖校区文馨公寓B2、B3、B4、B5、B6栋宿舍组合家具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共4项:采购文件分标1采购需求货物1“两连位床架(含床板)”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二、技术参数及规格”的“▲1、边立柱……”“▲3、中立柱……”“▲8、边立柱床拉换……”“▲10、中立柱床拉换……”的内容,均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其中“▲1、边立柱……”“▲3、中立柱……”也是样品中重要加分项,小样要得分需小样的尺寸、形状必须与招标文件一样;上述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的管材均为异形不对称管材,需要开模定制,采购需求要求必须使用该管材没有科学依据,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3、4不成立。但本项目存在其他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内容质疑成立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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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