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复评限期整改评审拟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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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复评限期整改评审拟**果的公示
时间: 2024-07-25 09:46

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按照《**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吉人社联〔2022〕145号)、《关于对**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行复评的通知》(长人社办〔2024〕18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对全市2019-2020年认定的22家**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了复评工作。其中3家机构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由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6月18日,共计三个月。整改期满后,**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实地踏查及综合评审,结果如下:

******学校评审通过,拟评定为“合格”;农****学校未达到整改标准,****开发区****学校放弃整改,拟取消上述两家机构的**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7月25日至7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0431-****2882

传真:0431-****9971

电子邮箱:****@163.com

收件单位:**市人社局就业失业处

通讯地址:**市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218室)

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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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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