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夏邑分局夏邑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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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征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夏财采招-2024-60 招标编号:****;

3.采购需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 5家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治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4.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

5.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采购预算: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9.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10.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11.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

12.征集供应商数量:5 家。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征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征集公告于2024年07月0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07月24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李经顺,刘喜梅,刘超华,朱纪伟,王力(业主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征集人****确认入围供应商如下:

第一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省**市****开发区**碱都大道777号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二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公司

注册地址:**省**市**区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工贸三路 66-88 号 A52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三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益源****公司

注册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中心A座914号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四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鑫****公司

注册地址:****示范区中州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米兰国际13楼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五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灏翔****公司

注册地址:**省****示范区**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峰景仕界11号楼605室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名称:******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 5家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治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报价得分

企业业绩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

综合部分得分

得分合计

1

****

10

4

63.18

10.4

87.58

2

******公司

10

4

59.7

9.5

83.2

3

**益源****公司

10

4

57.4

9.6

81

4

**鑫****公司

10

4

58

8.9

80.9

5

**灏翔****公司

10

0

56

8.7

74.7

6

**市****公司

10

0

43.4

6.4

59.8

7

******公司

10

0

41.96

6.5

58.46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5000元/家。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征集人:****

地址:**县县府路东段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0669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北路62号黄河建工大厦B座702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0-****68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0-****686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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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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