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审批
福建-三明-清流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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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4-00009
文号 清发改〔2024〕85号
发布机构 ****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5-10
标题 ****改革局关于**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改革局关于**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5-15 17:07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清自然资〔2024〕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项目编码: ****)。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龙津镇、沙芜乡、嵩溪镇、赖坊镇、李家乡。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片石混凝土挡墙11300m3、锚杆15163m、格构梁4250m3、100厚C25砼板2552m3、抗滑桩3850m3、绿化10680㎡、排水沟1047m、透水管5895m、截水沟/急流槽1500m。

五、主要设计标准:

1、滑坡防治工程安全等级定为一级;

2、坡脚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按50年设计;

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4、坡顶5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堆载,坡顶便道按正常使用荷载10kPa。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4037万元。资金来源: 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工程概算表

****改革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项目一投资概算总表

序号

费用或工程名称

概算金额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数量

单位

单位价值(元)

合计(万元)

工程费用

3281

70.30%

1

片石混凝土挡墙

11300

m3

800

904

2

锚杆

15163

m

180

273

3

格构梁

4250

m3

1800

765

4

100 厚 C25 砼板

2552

m3

800

204

5

抗滑桩

3850

m3

2000

770

6

绿化

10680

150

160

7

排水沟

1047

m

350

37

8

透水管

5895

m

30

18

9

截水沟/急流槽

1500

m

1000

150

设备购置费用

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38

26.81%

1

建设工程前期咨询费

按规定

24

2

勘察设计费

按规定

170

3

造价咨询费

一×9.4‰

31

4

招标代理费

按规定

23

5

工程监理费

按规定

123

6

建设单位管理费

按规定

101

8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按规定

12

9

水平位移、沉降监测费

按规定

105

10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

一×1.2%

39

11

工程保险

一×0.3%

10

预备费

(一+三)×3%

118

2.88%

总投资

(一+二+三+四)

4037

100%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清自然资〔2024〕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项目编码: ****)。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龙津镇、沙芜乡、嵩溪镇、赖坊镇、李家乡。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片石混凝土挡墙11300m3、锚杆15163m、格构梁4250m3、100厚C25砼板2552m3、抗滑桩3850m3、绿化10680㎡、排水沟1047m、透水管5895m、截水沟/急流槽1500m。

五、主要设计标准:

1、滑坡防治工程安全等级定为一级;

2、坡脚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按50年设计;

3、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4、坡顶5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堆载,坡顶便道按正常使用荷载10kPa。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4037万元。资金来源: 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工程概算表

****改革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项目一投资概算总表

序号

费用或工程名称

概算金额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数量

单位

单位价值(元)

合计(万元)

工程费用

3281

70.30%

1

片石混凝土挡墙

11300

m3

800

904

2

锚杆

15163

m

180

273

3

格构梁

4250

m3

1800

765

4

100 厚 C25 砼板

2552

m3

800

204

5

抗滑桩

3850

m3

2000

770

6

绿化

10680

150

160

7

排水沟

1047

m

350

37

8

透水管

5895

m

30

18

9

截水沟/急流槽

1500

m

1000

150

设备购置费用

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38

26.81%

1

建设工程前期咨询费

按规定

24

2

勘察设计费

按规定

170

3

造价咨询费

一×9.4‰

31

4

招标代理费

按规定

23

5

工程监理费

按规定

123

6

建设单位管理费

按规定

101

8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按规定

12

9

水平位移、沉降监测费

按规定

105

10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

一×1.2%

39

11

工程保险

一×0.3%

10

预备费

(一+三)×3%

118

2.88%

总投资

(一+二+三+四)

4037

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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