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质疑人名称:**威****公司
质疑人地址:**市科园大道31号财智时代公寓A-723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明
授权代表:陈建明
联系电话/传真:156****2212
邮编:530031
我公司于2024年07月22日收到质疑人**威****公司现场送达的关于****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原件。主要质疑事项为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是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限制性条款,具有明确的品牌及产品倾向性,要求对招标的参数予以删除。标书代写
我公司针对质疑人提出的问题向采购人进行了汇报,我公司和采购人对质疑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标项1条款 “二、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1、上/下弯曲≥130°,左/右弯曲≥70°”。据了解,市面上其他同类产品无法满足该参数,该参数偏向奥林巴斯,为独家排他性参数。建议删除“左/右弯曲≥70°”该条参数。
质疑事项1回复:为避免歧义,经认真核实确认后,标项一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二、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1、上/下弯曲≥130°,左/右弯曲≥70°”在更正公告(二)中已修改为“二、电子鼻咽喉内窥镜 ▲1、上/下弯曲≥130°。”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德元工程****公司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