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支线(**—**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支线(**—**段)项目(项目代码****)全线位于**市境内,途经**区、**县、**市、**县。项目总投资52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0.26万元,占总投资的4.03%。
项目起于**市**区**输气站,终点为**末站站场。线路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管道全长100千米。全线共设3座站场(其中**输气站为改扩建,**输气站、**末站均为**站场)和2座监控阀室(均为**),设计输量为5.03×108Nm3/a,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406.4mm。项目直接气源来自**-**支线(**-**段)**输气站转供气。
项目总占地面积154.3304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48542公顷,临时占地151.85公顷。不设置施工营地,临时堆土场均位于管道施工作业带范围内。项目挖方74.4028万立方米,填方75.8028万立方米,外购细土2.8万立方米,综合利用1.4 万立方米,无弃土产生。
项目管道穿越大型河流(明江)1 次、中型河流(派连河)1 次、小型河流8次、驮英水库灌溉渠4次以及其他小型河流、沟渠共23 次;穿越高等级公路8次、非等级公路105次,穿越湘桂铁路1次。
二、环境敏感目标
(一)项目管道穿越板棍乡康宁村渡口(东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为330米,距取水口最近距离约为1.85千米,****政府复函同意穿越;管道距离东**双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30米,距取水口最近距离约为3.4千米。
(二)**输气站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管道穿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穿越长度为4.2千米,临时占地面积为5.81公顷,已取****林业局关于**-**支线(**-**段)、(**-**段)天然气管道项目穿越**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三)项目评价范围内分布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植物1 种,古树2棵,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种,自治区级野生重点保护动物27种,特有动物1种,特有植物29种。不涉及保护动物集中栖息地点。
(四)项目管道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75.73公顷;其它工程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3.03公顷。项目穿越县级公益林2次,穿越长度440米。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国家二级公益林67.35公顷,项目不占用国家公益林。
三、项目符合《****集团**地区“十四五”规划》、《**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未占用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站场、阀室已取得广******厅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20号)。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要落实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以下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中严格按用地红线控制施工用地,避免额外占地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柱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破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涉及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按照土地、林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2.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植物。占地范围内的重点保护植物在路线避让技术或环境影响不可行的情况下就近移栽保护,评价区其他占地范围外的重点保护植物进行挂牌原地保护,施工便道应远离重点保护植物。
3.项目穿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路段,按照《****林业局关于**-**支线(**-**段)、(**-**段)天然气管道项目穿越**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要求落实,做好绿化设计、复垦措施。**输气站考虑景观营建工程,通过外立面改造、外部遮蔽性种植等措施使****风景区景观相协调。禁止在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等环境敏感区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地,禁止进行开山、采石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施工活动。
(二)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涉水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并严格执行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期妥善收集处理各种污水,严禁向水体排污。
2.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场/阀室场地、道路洒水、浇灌等,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排放。
3.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管道或距离水源保护区较近管道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或者非汛季水量较小的时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显的标志标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临时堆放场地应进行蓬盖,合理安排工期以减少堆放时间。
4.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设置足够容积的泥浆池并采取防渗措施。施工期应结合管道线路沿线的地下监控点,对管线施工对地下水水位及水质变化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组织管理。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用密闭运输车运输物料,对堆放的物料加盖蓬布,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轮冲刷设施;管道焊接采用分段焊接、分组组装。在距离居民较近的区段,施工现场设围栏或者部分围栏,增加洒水次数。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2.站场检修、清管、超压等需要放空时,采用立管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
(四)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避免夜间作业。在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根据施工需要建设临时围挡。合理设计平面布局。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五)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焊接作业废焊条、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试压前清管杂物等施工废料优先回收利用,剩余废料及顶管/定向钻岩屑收集后委托由环卫部门清运。
2.施工过程泥浆重复利用泥浆,施工结束后剩余泥浆排入沉淀池中,加入泥浆固化剂固化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末站清管作业产生的少量废渣、分离器检修粉尘、过滤分离器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并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即清即运,不在站内暂存。**输气站、**末站各**1座危废暂存间,为后续增设压缩机预留。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设计要求建设。
(六)落实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发生。定期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
2.项目建成后,依据工程内容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集团****公司****公司应急体系进行统一管理,按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和物资,并报**市**县、**县、**市、**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七)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所列的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调试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市、**县、**县、**市、**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使用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使用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七、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县、**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八、由**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县、**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九、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报我局备案。
十、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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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