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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建(和交通)局,****中心、市造价站、市质安站、****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补充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42号),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补充评价,已完成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公示等工作。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信用综合评价补充评价等级为A级和BB+级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结果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补充评价部分结果(施工总承包系列)
2.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补充评价部分结果(专业承包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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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