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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参选人
受采购人委托,现对《****公司2024年基层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以及党务干部培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比选文件要求为:
1.“服务地点:由****市往返**省**市**县、**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培训路线:**省**市**县”。
3.“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12时00分至2024年7月26日18时00分】”
4.“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1.“服务地点:由****市往返**省**市**县**镇、**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培训路线:**省**市**县**镇”。
3.“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3日12时00分至2024年7月29日18时00分】”。
4.“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参选人以本次澄清的内容为准进行应答。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