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根据 《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4〕1号) 等相关规定, **市**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市****公司、**** 民主决议,委托 ****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招标【交易方式】,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市**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一期项目
(三)招商方: **市****公司
(四)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区园山街道南坪快速路和沙荷路交汇处西北侧。
2.本项目土地权属情况:本项目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为53,859.33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49,483.1平方米。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内国有未出让用地为4,162.48平方米,国有已出让用地为1,030.11平方米,**村用地为15,000.00平方米,旧屋村用地为16,619.32平方米,其余为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17,047.42平方米。
3.项目规划指标(建设用地基本情况):根据《**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关于办理审批情况的复函》(深龙更新函[2023]220号),**市**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更新单元面积79,268.1㎡,项目拆除用地面积73,891.2㎡,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4,56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3,639㎡,规划平均容积率为5.69,其中住宅224,201㎡(含保障性住房20,678㎡),商业7,500㎡,公共配套设施21,938㎡。
**市**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共分两期实施,本项目为一期。本项目更新单元范围53,859.33㎡,拆除用地面积49,483.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9,827.7㎡,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69,823㎡,规划平均容积率为5.69,其中住宅149,645㎡(含保障性住房13,802㎡),商业5,000㎡,公共配套设施15,178㎡。
4.项目涉及集体资产情况:****公司集体土地面积为48,666.74㎡,其中集体享有权益土地面积为13,000㎡;集体物业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16.33㎡,为配电房;临时性建筑物水平投影面积3,128.50㎡,为砖墙铁皮顶。除此之外项****公司其他土地、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建筑物及构筑附属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公司)具备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证明材料:①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公司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公司资质的,须提****公司出具的《资信授权书》);
2.投标人须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实施主体确认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且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格式自拟);
3.投标人净资产规模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且负债率不高于50%(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或报名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公司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即无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①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②投标****管理局网站查询的体****公司之间股权关系的股东信息截图)。
备注:
1.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公司是指其出资额占投标人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投标人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人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招标人董事会、监事会、****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信息
1. 报名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00时00分
2.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标书代写
3. 报名资料:
无需线上上传报名资料。
四、公告期限
15个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00时00分 --- 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
2.地点: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获取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6日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标书代写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区**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评标5室。
5.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标书代写
7.开标地点:**市**区**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评标室。标书代写
8.评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
9.评标地点:**市**区**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评标室。
七、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媒体: **公共**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八、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如有)
(一)保证金收取: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2.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交纳,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说明: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3.交易保证金应一律从竞投人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汇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 在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中的“我的投标情况查询”详情页面通过子账号转账方式交纳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1.****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签订项目**开发协议后,凭招商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交易集团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五)违约情形: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标人: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集团损失的,****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投标人、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九、其他补充事项
(一)异议/质疑提出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23时59分标书代写
(二)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23时59分标书代写
(三)特别说明
1.****公司与**市****公司(现更名为**市****公司)于2006年8月23日签订了《横岗大福老村**村改造项目**开发合同》。后项目由**市卓弘大****公司(**市****公司****公司)完成了本项目的城市更新计划申报及专项规划审批等工作,并于2023年9月22****公司支付1,695万元意向保证金。
2.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市卓弘大****公司就本项目投入前期费用为人民币200,634,090.65元,前期工作事项应获得的合理利润(20%)为人民币40,126,818.13元。**市卓弘大****公司已投入的前期费用及合理利润合计人民币贰亿肆仟零柒拾陆万零玖佰零捌元柒角捌分(小写:¥240,760,908.78元,以下简称“费用一”)。前期费用金额****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建设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深致汇专审字[2023]006号)为准。
自2023年10月31****集团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期间,**市卓弘大****公司所支付的前期费用以招商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并按该期间的前期费用的20%计算合理利润。2023年10月31****集团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止期间**市卓弘大****公司所支付的前期费用及合理利润以下简称“费用二”。
若**方非**市卓弘大****公司,****集团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且招商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费用二)出具之日起30天内,**方向**市卓弘大****公司一次性支付前期费用及合理利润(包含费用一¥240,760,908.78元及费用二)。若**方未按时向**市卓弘大****公司支付该款项的,招商方将不与**方签订**开发协议,并没收**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方在本**开发项目具有以下情况之一,可单方面无条件取消其项目**资格,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②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导致项目终止的;
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并立案查处的;
④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4.本项目**开发权不得转让,**方须确保项目开发实施的主体为其本身。
5.本项目可能涉及搬迁补偿等原因引起的信访、解约等风险,由**方自行承担解决。
(四)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成交人(中标人)进行支付。
(五)其他事项
1.交易方式
本项目拟通过****(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引进项目**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方法为“定性评审法”,定标方式为“自定法”。
(2)若因公告时间内未征集到足够的投标人而导致流标的,****集团进行交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相关指引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定标最终决策权:****公司股东大会及招商方董事会、****管理委员****委员会根据定标规则直接确定**方。
(4)因质疑或投诉成立导致交易结果无效的,合格投标人符合规定数量时,定标委员会可以从合格的候选中标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
(5****小组的选取规则:由招商方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共7人,其中:招商方代表2人,外部专家5人。招商方代表由**市****公司董事会推选,****集团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6****委员会的选取规则:定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由**市****公司董事会确定。
2.招商底价
本项目采用回迁物业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搬迁补偿安置方式。
(1)回迁物业:****公司回迁物业不低于5,645.43平方米,其中住宅不低于3,645.43平方米、商业不低于2,000平方米。
(2)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合计税后不低于人民币¥1,795万元。
货币补偿支付方式:货币补偿款分两期支付,其中第一笔为货币补偿最终交易金额与1,300万元的差额(不低于495万元),应在《**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支付;第二笔为1,300万元,****公司取得回迁物业之前30日内完成支付(经双方协商,履约保证金<1,300万元>可转为货币补偿款)。
(3)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为112,908.6元/月,具体支付方式在双方签订的《**开发协议》中另行约定。
****公司的净得利益,本项目其他权利人的搬迁补偿由**方另行协商赔付,****公司的净得利益中。
十、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市****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 0755-****6393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755-****9116
联系地址:**区**街道黄阁路383号(****)
技术支持:075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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