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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等3个乡(街道)曾所等16****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社会投资人+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等3个乡(街道)曾所等16****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社会投资人+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建设**县**等3个乡(街道)曾所等16****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包括4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子项目,涉及**街道、浦贝乡、十街乡。 项目概算投资6305.22万元,建设规模88.322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68.5920公顷,其中新增水田面积2.1362公顷,新增旱地面积66.4558公顷,新增耕地率77.66%,新增粮食产能56.26万公斤。4个子项目分别为: ①**县**街道蔡营等8个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②易****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③**县浦贝乡罗台旧等3****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④**县十街乡大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7-25 2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厅(0871-****7315)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许鹏程 |
| 办公电话: |
193****98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李慧 |
| 办公电话: |
0877-****166 |
移动电话: |
199****9574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等3个乡(街道)曾所等16****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社会投资人+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8-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8-15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1开标室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305.2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社会投资人:对**县**等3个乡(街道)曾所等16****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进行投资,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管护、指标入库,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前期阶段,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报建及土地流转等工作,协助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并负责支付相关费用;根据招标人项目推进情况,编制项目阶段性进度计划,报招标人备案、实施。(2)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进行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等工作;(3)项目验收入库阶段,负责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验收批复;负责项目种植及管护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指标入库及工程交付。 施工总承包:根据经批复的规划设计图纸及土地整治项目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完成**县**等3个乡(街道)曾所等16****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通过竣工验收,配合完成指标入库及整体移交工作。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和管护期内的种植管护并通过省(部)级抽查等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县**街道、十街乡、浦贝乡境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社会投资人)作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联合体各方按其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分别与中标方签订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资质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格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社会投资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较强的投资能力。 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注:①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在建项目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项目;②上述要求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详见附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8-15 09:00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