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生产技术支持和化验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公司生产技术支持和化验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
服务地点: (1)出海/终端处理厂化工检验技术辅助支持服务地点为:国内五海海域/****处理厂; (2)南港二期/**二期驻场建造服务:国内陆地(具体服务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生产技术支持和化验技术支持后勤保障服务:**、**、**和**地区(陆地); (4)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1)**省**市大亚湾石化区**八****公司; 2)**市**新区南港工业区泰汇道6号; 3)**市**区后海滨路(**湾段)3168号中海油大厦B座3803室 4)**大港安和路467****工业园; 5)****新区塘沽海缘西路242号,塘沽海洋科技商务园西2-1号楼,****油田****公司。 服务内容和范围: (1)国内五海海域/****处理厂:出海/终端处理厂化工检验技术辅助支持服务; (2)国内陆地:南港二期/**二期建造技术支持服务; (3)**/**/**/**:生产技术支持和化验技术支持后勤保障服务 (4)**区域: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5)**区域: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2024年8月-9月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能源生产技术支持或化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业绩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标书代写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信息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间等)。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人员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资质证件 |
其他 |
| 1 |
电气设备运维服务 |
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 |
提供不少于2人资质证明文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 |
| 2 |
电焊维修服务 |
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
提供不少于4人资质证明文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 |
| 3 |
叉车服务 |
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叉车作业) |
提供不少于4人资质证明文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社保证明(证件处于有效期内,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