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卷烟厂5台电梯购置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内容:********卷烟厂5台电梯购置;资金来源:自筹;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市高新区槐安东路666号;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同时满足招标方需求。
2.2招标范围: ****卷烟厂5台电梯购置,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2.1若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①、②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 ②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2.2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②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3、人员配置:进行电梯施工安装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电梯修理-T)》,并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两个月的社保证明)。 4、****中心“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代理机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为准)。 5、近三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案由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招标代理机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或同一标段(包)投标【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投标人信息查询整份报告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6 09:00:00 至 2024-08-01 17:00:00 (**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 CA联系方式:400-****-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16 09:00 ,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政府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策 电话:0311-****06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办公室
电话: 0311-****7582
电子邮箱: ****@qq.com
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费用为:800元。
11.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省**市高新区槐安东路666号 | 地址:****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大厦10楼A区 |
| / | 邮编:/ |
| 阎工 | 联系人:宋策 |
| 0311-****7583 | 电话:0311-****0619 |
| / | 传真:/ |
| ****@qq.com | 电子邮件:****@126.com |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