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4-07-26****(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公司(以下简称“神鹰公司”)、黔东南州恒****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债权明细详见债权清单。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三、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四、债权清收情况
我分公司提起诉讼后,****法院进行调解并送达《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了债务人应偿还本金及利息计算方式。我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对项目抵押物资产进行了查封。
五、公告期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购买意向,请****公司现场提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 吴先生
联系电话:0851-****6171
联系地址:**省**市**路102号富中商务大厦23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黄先生0851-****5027
中国中信金融****公司
****公司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债权清单
| 债务人 |
地区 |
本金(元) |
利、罚息及复利(元) |
代垫费用:元 |
计算基准日 |
连带清偿责任人 |
抵质押物 |
| ****公司;黔东南州恒****公司 |
黔东南州**市 |
34,601,434.36 |
53,683,121.19 |
273,658.26 |
2024年6月20日 |
盛宏、盛俊敏、林红琴 |
恒丰公司名下“金泉国际**”项目1#楼一层商业房产;一期至三期商业在建工程;四期B、C栋住宅108套。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及代垫费用,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相关费用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交易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