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六祖镇X484线美丽农****卫生院)(施工) | ||
| **县六祖镇X484线美丽农****卫生院)(施工) |
| **县六祖镇X484线美丽农****卫生院)(施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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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5 00:00:00 | ||
| ****680.000000 | ||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县六祖镇X484线美丽农****卫生院) (项目名称),已接受 ****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 / 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内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陇塘村与省道S276线,起点桩号K0+000,终****卫生院,终点桩号K8+129。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①对K0+510~K7+480段进行加铺沥青罩面处理, K0+000~K0+510段已有沥青罩面,K7+480~K8+129 段已有其他项目实施沥青罩面;②对沿线公路绿化进行补种,路线全长 8.129km。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2)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3)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680.00元) 。
5.承包人项目经理: 罗计成 。承包人项目总工: 梁时铭 。
6.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1.工程最终结算金额:最终****财政局****中心结算金额为准。
12.本协议书正本 二 份、副本 四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2024年7月15日 签订日期: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