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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心建设项目医疗污水处理项目土建工程招标文件作出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一: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3条,关于不平衡报价价格调整为不调整,而14.2.1.2 计价原则中又描述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按第 11.3 款〔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约定需要修正综合单价的,结算工程量超过已标价工程量 15%的,超出部分工程量乘以按第 11.3 款〔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约定修正综合单价确定该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结算价,是否可以理解为按11.3条执行即可。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11.3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不调整”的规定,你方所述问题按11.3条执行即可。
问题二:
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不含技术偏差表、技术支持资料内容),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请问技术偏差表、技术支持资料内容是什么资料
答复:本项目不涉及“技术偏差表、技术支持资料内容”。
问题三:
根据资质管理办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60000t/d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而本项目为**日处理量1350t/d****处理站,却要求二级及以上资质,也太不严谨了吧。
答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的规定,已取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因此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按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答复。
招标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