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财政局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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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7-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现对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政策功能增加以下内容:
5.7支持和鼓励中标人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
5.7.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5.7.2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
5.7.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
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7.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7.5根据《****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规定,支持和鼓励中标人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 www.****.com 直接访问,****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

更正日期:

2024-07-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路8号

联系人:王大殿

联系电话:0511-****0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路88号

联系人:周小岩

联系电话:0511-****6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岩

电话:0511-****623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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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财政局硬件设备维保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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