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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乡振发〔2021〕3号)、《**市黔东南州东西部协作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东南协作领办通〔2021〕3号)以及《****政府关于**县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批复》(锦府函〔2024〕48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厅印发的通知》(黔扶通〔2018〕26号)要求,现就**县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自2024年7月18日起至7月27日止。公告期内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县乡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0855-****380;12317。
附件:**县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项目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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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