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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2MA6J1H2188 | 建设单位法人:简少伦 |
| 李庆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影山湖街道****公司厂区货厢分厂内 |
| 年加工150万平方钢化玻璃门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影山湖街道****公司厂区货厢分厂内 |
| 经度:106.85458 纬度: 27.5458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8 |
| 遵环审〔2024〕1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0 |
| 1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2MA6J1H21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2MA6J1H2188 | 验收监测单位:**聚信****公司 |
| ****0115MA6GT2YP7B | 竣工时间:2021-04-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17Pz0pY |
| 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及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3.《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4.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05)上备案。 5.项目在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4000m2,布设了三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一条夹胶玻璃生产线、三条玻璃切割生产线、三条玻璃磨边生产线。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厂房内主要分为办公区、原料堆放区、生产加工区、产品堆放区四大区域。其**料堆放区主要用作原材料的暂存;生产加工区内布置三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一条夹胶玻璃生产线、三条玻璃切割生产线、三条玻璃磨边生产线以及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等;产品堆放区主要用于产品的暂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及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3.《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4.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05)上备案。 5.项目在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1)钢化玻璃工艺 图2-2 本项目钢化玻璃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简述: ①切割:将原材料(玻璃原片)放入自动玻璃切割机,按要求切割成所需要的尺寸。玻璃切割原理是在一个工作平面上,用三轴控制切割头的动作,XY两向移动来确定机器的行走,用C轴旋转控制转刀角度,利用气压与弹簧并用控制下刀。刀具为合金刀轮,在玻璃上切出划痕,然后由于玻璃是脆性材料,按刀纹施加压力可将玻璃顶开。项目使用自动玻璃切割机切割,原理同传统切割一致,该过程不会产生颗粒物。 ②磨边:为了使玻璃边角光滑,需要使用磨边机对玻璃进行磨边。磨边采用湿法工艺。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冷却磨轮,产生的石英粉末被水带入机器自带的水箱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打捞的沉渣(石英砂)经收集外售给生产厂家作生产原料。该工序有极少量的颗粒物产生。 ③清洗:为了消除玻璃表面的灰尘以及前道工序处理后残留的石英粉,需要仔细地洗涤,洗涤后玻璃必须完全烘干。项目采用玻璃清洗机组进行清洗、烘干。玻璃清洗机是玻璃在钢化、中空玻璃合片等深加工工艺前工序对玻璃表面进行清洁、干燥处理的专用设备。项目玻璃清洗机组主要由传动系统、刷洗、**冲洗、热风烘干、电控系统等组成。清洗用水采用自来水,不添加洗涤剂,清洗废水经机带的水箱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打捞的沉渣(石英砂)经收集外售给生产厂家作生产原料;烘干装置利用电能。 ④钢化工序:清洗后玻璃匀速通过电加热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度,加热温度600℃左右,刚好到玻璃软化点,然后经钢化炉自带的风机使之冷却,当冷却至室温时出炉,此时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钢化工序其排放仅为热空气,无毒无害,不产生有机废气。 ⑤风冷:钢化玻璃出炉通过风机系统向玻璃喷吹空气,使之迅速、均匀的冷却。 ⑥包装入库:将检验合格后的产品进行包装并入库。 根据客户需求,经钢化加工后一部分玻璃直接作为普通钢化玻璃外售,一部分进入中空玻璃生产线、夹胶玻璃生产线,用于生产中空玻璃、夹胶玻璃。 (2)中空玻璃加工生产工艺流程 图2-3 本项目中空玻璃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简述: ①铝条切割:将外购的铝条根据中空玻璃的规格制成铝框,多余部分用便携式锯铝机切除。 ②灌装分子筛(干燥剂):用干燥剂灌装设备向铝框中装入分子筛干燥剂。 ③涂胶:将固态的丁基热熔密封胶放入挤出机缸内预热至100℃,温控器保持恒温后,此时固体丁基胶融化为液体,打出胶条均匀不断线时,然后将灌装好的铝框放到丁基涂布机上,启动机器,自动将铝框的两面涂上丁基胶进行密封。 本项目使用的丁基胶是以聚异丁烯橡胶为基料的单组份、无溶剂、不出雾、不硫化,具有永久塑性的密封胶,属于中性胶,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和热稳定性。耐温性范围-40-130℃,最高耐热温度160℃,工作范围110-145℃。在将丁基胶放入机缸内预热至100℃时,仅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 ④上框、压片、合片:将涂好丁基胶的铝框人工放在一块清洗好的钢化玻璃或玻璃原片的上,再将另一块清洗好的钢化玻璃或玻璃原片放在铝框上面,最后整体经过合片机加压后,形成二片玻璃中间夹铝框,送至下道工序。 ⑤封胶:将压制好的中空玻璃外围用打胶机均匀打上双组份硅酮胶(第一道密封)然后送至固化区固化(固化在常温下进行,遇空气中水分即固化)后使其更加牢固。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该有机废气经中空玻璃专用分子筛(干燥剂)物理吸附后,散发量极小。封胶和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少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3)夹胶玻璃生产工艺 图2-4 本项目夹胶玻璃(湿法夹胶)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简述: ①围边:将胶液浸润过的PVB胶片嵌入上下两片玻璃的四周,形成空腔,用夹子夹紧。围边时预留灌胶口以备灌胶。 ②灌胶:将胶液通过薄膜袋缓缓注入空腔中,灌注胶液结束后静置4-5分钟。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及包装桶。 ③排气:在静置后,轻轻敲打玻璃,施加一定压力,尽量排出溶于胶液中的空气,逐步放平玻璃,迅速封口,夹紧固定。 ④固化:仔细检查无气泡后,将已灌注的夹层玻璃水平放置车间内,待其自然固化。 ⑤检验:检验合格品入库待售,不合格品在场地堆存,****玻璃厂回收利用,制造原料玻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及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3.《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满五年,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4.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自行组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向社会公开,并在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114.****.205)上备案。 5.项目在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在钢化玻璃生产过程中,玻璃切割,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直接切割,而是制造划痕,造成应力集中,然后裂片,该过程会产生玻璃渣,但不会产生颗粒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磨边、钻孔工序产生的微量颗粒物和玻璃碎渣、运输车辆动力起尘以及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封胶固化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1)磨边、钻孔颗粒物 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磨边采用湿法工艺,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冷却磨轮,磨边时产生的石英粉末大部分被水带入配备的沉淀池,少量的被高速旋转的磨轮甩出,产量难以估计,与玻璃的规格、厚度相关,磨轮甩出的少量粉末于设备旁自由沉降。钻孔工艺采用湿式钻孔处理,在钻孔时,水从中空的金刚砂钻头内流出,在对钻头冷却的同时,也有效地抑尘,该过程产生颗粒物量极少,少量粉末于设备旁自由沉降。磨边、钻孔颗粒物经清扫收集和沉淀池里的沉淀物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置,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过程基本无废气产生,且整个生产过程均在厂房内进行,故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本项目采用汽车运输,汽车在运运输进出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扬尘,为无组织排放。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行控制: ①厂区道路全部水泥硬化,平时注意道路维护; ②加强原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为减少运输扬尘,不得使用拖拉机和农运汽车运输,原料运输车采用加盖篷布货运汽车运输;汽车在厂区内行驶速度应小于5km/h; ③运输物料的汽车不应该超载(或物料装的过满); (3)有机废气 本项目在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量极少,涂胶工序所使用的密封材料为丁基胶,属于中性胶,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和热稳定性。 通过加强厂区通风后,满足厂界内VOCs《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值;厂界外VOCs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罐。磨边废水、钻孔废水与玻璃清洗废水共用一个沉淀池,磨边废水、钻孔废水与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3、噪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其声源值在65~85dB(A)之间,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过治理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由于本项目厂界外45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最近敏感目标为西北侧45m处的**村民点,由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声环境监测结果为昼间49.7~25.5dB(A)、夜间39.1~43.8dB(A),项目建成后噪声对各厂界的贡献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昼间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不大,但是也应加强噪声设备的治理,做好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将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中部。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业废气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工业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边角料、玻璃碎渣、不合格产品、废胶桶、废机油;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 (1)生活垃圾: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9.75t/a,在场区内设置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玻璃边角料:收集后出****公司回收利用。 (3)玻璃碎渣:采用专用密闭桶收集暂存后出****公司回收利用。 (4)不合格产品:集后出****公司回收利用。 (5)废胶桶:经规范的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废机油、废润滑油:经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性废包装材料:中收集至一般固废****回收部门回收处理。沉渣定期清掏干化后外售给****公司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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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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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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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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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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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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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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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