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太原-万柏林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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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4-07-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340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屯路1号****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1

山****公司利用煤矸石土地复垦绿化造林项目

**省**市**县马峪乡石当沟村南侧的荒沟内

山****公司

**清泽****公司

项目利用矸石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造林绿化。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拦护工程、截排水工程、防自燃工程、覆土工程、封场生态恢复工程等。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道路、场内道路须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避免车辆沿路抛洒;出场时须对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按照设计要求的分区分块运行,减少填埋过程的工作面;矸石填充时严格落实由沟口到沟尾、由下至上分层填充作业方式做到即堆即压;矸石在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中须定时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矸汽车卸料时动作须缓慢,避免卸料过猛;当矸石填充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覆土。暂存表土和场地内易起尘的物料要采用苫布苫盖,防止起尘和水土流失。加强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采用使用清洁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废气排放需满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确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用于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管理站旁须设旱厕,定期清掏;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季时,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截排水沟和排水涵洞排出场外。场区须铺设1m厚夯实黄土作为防渗层(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10-7cm/s且厚度为0.75m的压实粘土),矸石分层压实(压实标准以水的渗透速率作为标准,即K渗≤1×10-7cm/s),填充结束后顶部须覆不少于1.55m厚的黄土覆盖层。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车辆途径村庄时减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乱堆乱放;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施工前须制定合理施工计划,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前期剥离的表土妥善保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施工前须对野生保护动植物进行排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作业方式;填充完成后,须对顶部平台、马道及边坡进行覆土;顶部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坡面和马道平台复垦为灌木林地;进场道路留作后期植被养护道路,道路两侧须设置绿化带;****公司负责巡护管护,根据当地情况、气候、季节等的变化,及时、适量的对复垦区植被进行补水;在生态恢复前期须采取必要的扶正和支柱措施,后期须定期巡检,对死亡的树木进行补植补种。

六、持续履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做好防渗排水工程,加强场地排水管理维护、定期跟踪监测。

已经开展了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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