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忻城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农业科技示范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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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 农业科技示范点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69号)精神,为打造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指导服务综合平台,拟在全县遴选一个农业科技示范点,为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示范点的遴选推荐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县辖区具有生产、科研教学推广能力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组织、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依托经营主体的现有示范点或**示范点,通过**或规划改造建成高标准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示范点。重点支持甘蔗、水稻、玉米、桑蚕、油茶、养殖等产业中建设科技示范点。

二、农业科技示范点条件

(一)示范点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3年以上,示范点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二)示范点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对同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示范点的所有农产品须进入省农产品可追溯平台。

(三)示范点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及技术服务能力,示范展示示范点核心面积。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四)建立完善示范点规章制度、技术示范和培训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三、申报材料

(一)**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点申请表(农机行业),详见附件。

(二)提交示范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资金使用明细等。

(三)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得证书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一)农业经营****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申请表(农机行业)、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

****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证和评审,并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

****中心将认定示范点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其它事项

(一)示范点认定后,统一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点”标牌,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试验示范点建设,土地租用及整理,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机库棚及农机具等补助。

(二)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下午17:30分前报送《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示范点申请表(农机行业)》到******推广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xcnjj****45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联系人:覃乃凤,联系电话:0772—****466。

附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示范点申请表(农机)


****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示范点申请表

(农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开展机械化作业

产业类型

规模(亩、头)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技术指导单位

联系专家

土地流转或生产经营情况

示范内容(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开展1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计划)

申请主体承诺

本单位申请列入2024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行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示范点,将认真履行示范展示示范点职责,保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农机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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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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