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接口开发及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 ||||
| 各(潜在)供应商: ****拟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检验互认共享平台接口开发及系统改造项目采购,现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遴选内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7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服务需求 详见附件: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需求书。 三、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标书代写 (4)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标书代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质疑 如对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有效时间内书面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报名供应商认同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院不再受理报名供应商的质疑。 五、说明 本公告为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并非项目采购。正式采购公告****医院****政府****政府采购网等。 六、联系方式 地址:**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曙光路一号9号楼305信息部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162,138****0307 **** 2024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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