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
1.2比选人地址:**省**市****中心2204
2.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菜石江**段治理工程项目,****水利局批复同意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比选人(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市境内
3.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本工程菜石江治理范围:干流下游起点为大屋塘(桩号K23+000,干流起点桩号为**入**即K0+000),****水库坝下(桩号K27+850),干流治理长度为4.85 公里;菜石江3条主要支流入**治理河长 0.15 公里总治理长度5公里。③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对现有河段两岸进行护坡护岸;拆除重建河坝5座、改造水闸1座:治理河道清淤疏浚长0.6公里;增设下河踏步8处等。本工程总投资为796万元。
3.3招标代理范围:菜石江**段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3.4选定办法:本比选项目选定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确认中标人。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2代理机构需在**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以网页查询截图为准。
4.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含原招标师职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在**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为通过核验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5.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定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间,节假日休息)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地点:**省**市清溪镇英雄路1****中心2204)领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 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24年7月31日17:00时(含)前向比选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5.3 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泵站一楼会议室,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6.2比选申请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7.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7.2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清溪镇英雄路1****中心2204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88****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