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监管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监管局关于明确 2022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 )、《****关于明确 2022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岩市监〔2022〕200号)精神,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纾困解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
(二)以自有专****银行贷款,且在2023年度已还清贷款的企业。
(三)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时间应不迟于贷款合同签订时间,并在专利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完成登记程序。专利权质押合同与贷款合同应存在关联性,且企业提供质押的专利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性。
(四)在同一笔贷款项目中,企业已获得财政贴息资金的,不得再申报此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五)企业不存在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行为,且没有涉黑涉恶记录。
二、申报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企业填写《**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承诺书(附件2);
2.与银行签订的专利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复印件;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银行发放贷款凭证、银行还贷凭证和利息支出凭证;
5.****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经企业所在县(市、****中心惠企窗口提交。
各县(市、****监管局、******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县(市、区)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市场监管局。
****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监管局研究后下达贴息资金。
根据《****监管局关于明确 2022 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此次贴息经费由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承担。
三、贴息方式
****监管局审核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项目,对同一笔贷款项目采取企业还贷后给予一次性核拨的办法,在现有中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内,根据资金情况按2023年12月的一年期LPR利率(3.45%)的20%以内比例给予贴息补助,实际利率低于3.45%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监管局、******科技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函、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 谢晓菲
联系电话:0597-****533
邮寄地址:**市金**路2****监管局1305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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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3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市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