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有关规定,****政府组织编制了《**市**外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11.3076公顷,主要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按照《**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村民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反馈。
一、位置
**市**外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所涉及地块位于**市**镇浯沙村、外高村。
二、成片开发范围
**市**外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浯沙村境内**湾旅游路东侧边线,****委员**侧小路,南至**外线与**湾旅游路交汇处北侧边线,北至浯沙村境内**湾旅游路最北位置。
三、公示期限
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四、反馈方式
以书面形式将意见报送至**市公务大厦408室。
联系人:林丽婷联系电话:****7834
附件:**市**外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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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附件
**市**外线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编制。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总面积11.3076公顷,项目位于**市**镇浯沙村、外高村,范围**浯沙村境内**湾旅游路东侧边线,****委员**侧小路,南至**外线与**湾旅游路交汇处北侧边线,北至浯沙村境内**湾旅游路最北位置。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合计4.5261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03%。
(三)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3年。
(四)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