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校服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小学校服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牵头单位)、****中学将委托****联合组织校服选用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选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采购需求公告公示结束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资料)。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实存在串通投标、行贿、商业贿赂等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的票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项目的参选。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票选。
二、选用服务期限:三年。
三、选用供应企业数量:一家。
四、选用内容、数量:起始年级学生夏、春秋、冬装3个款式校服。采取自愿订购的原则。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详细地址:**市**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注:报名请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第三条“供应商报名要求”提供资料,资料齐全的视为报名成功。标书代写
六、联系人:吴小姐(代理机构),电话: 0760-****7363;****学校),电话:134****8290
七、供应商初步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7月31日。
2.审查结果通知:审查结果预计于2024年7月31日(最终以实际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供应商审查结果。
附件:《****中学校服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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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