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宾市公司全市空调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补遗01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2024****公司全市空调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详细评分办法中:

2

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空调销售业绩,每有一个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相应合同发票,并加盖投标人鲜章。符合条件的合同:

1.当合同对应的已开具发票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以合同金额为准。

2.当合同对应的已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以发票金额为准。

3.尚未开具发票的合同金额,不计入计算得分的合同结算金额。

4.开具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之后的发票不纳入计算得分的合同结算金额。

5

现修改为:

2

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空调销售业绩,每有一个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以及相应合同发票,并加盖投标人鲜章。符合条件的合同:

1.当合同对应的已开具发票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以合同金额为准。

2.当合同对应的已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以发票金额为准。

3.尚未开具发票的合同金额,不计入计算得分的合同结算金额。

4.开具时间在2024年6月30日之后的发票不纳入计算得分的合同结算金额。

5.以上1-3条中如合同为单价合同的或无合同总金额的,以发票金额为准。

5

二、其余不变。

****

2024年7月26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