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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4-07-26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300吨石英纤维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 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cn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300吨石英纤维制品项目 | **** | **市先创区新材料产业园A1厂房(**大道以东、果里大道以北、卫湖路以西) | **典图****公司 | 项目总投资2亿元,占地面积20000m2,租赁现有厂房建设。购置拉丝机、纺纱机、织布机、整经机、喷棉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300吨石英纤维制品生产能力。 | 1.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的工序要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限值要求 2.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及反渗透浓水等。废水相关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全盐量参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流域》一般保护区要求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4.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严格防控项目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6.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等工作,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7.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点位的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8.若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 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9.要严格执行 三同时 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10.你公司应当对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