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已于2024年07月19日9时30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开标评标,于2024年07月22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因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收到相关投标人提出的书面质疑函,2024年7月25日采购人及监督部门在中招联合招标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复核,经核实质疑属实,评标结果发生改变,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
二、复评信息
2.1复评日期2024年07月25日
2.2复评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第二评标室
2.3评标委员会成员连建学、崔建桃、唐军、滑洪涛、冯俊升(业主评委)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8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公司
投标报价****48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62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开元大道24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7271
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冬青街46****科技园3号楼六楼
联 系 人贾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71-****668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的将不予受理。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