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发改投审〔2024〕7号
****关于省道S277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省道S277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高发改〔2024〕122号)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市干线路网、缓解**市区的交通压力、提升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周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批复省道S277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可行性研究报告。**省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位于**市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区与**市交界处,接潘州大道二期**至**段终点,起点桩号为K11+713,路线由东南向西北布设,经分界镇、山美街道、曹江镇、南塘镇、宝光街道,终点在宝光街道茶亭村附近与既有国道G207相接,终点桩号为K44+626.997,路线全长32.914公里。
三、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路面类型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桥梁24座,框架桥1座,涵洞、通道101道,菱形互通立交5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64232.14万元。根据《关于说明省道S277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项目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的函》,项目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部门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筹集解决。
五、项目招标按我局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六、请根据本批复文件,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抓紧完善规划、用地等相关建设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请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统计部门。
七、项目的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须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茂府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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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察委、市财政局、****运输局、市招标办,****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