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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国家、**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根据采购人的自行采购制度,****(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遴选公告,定于2024年7月24日在**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和评审,于2024年7月24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血透室非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遴选合格供应商项目-4包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我司对各投标单位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蛇口工业区七路36号 联 系 人:易女士 联系方式:0755-****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55-****9806、****9816、****9826转121 传 真:0755-****7519、****8847 邮 箱:****@zgyd11.com、****@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女士、李先生 电 话:0755-****8919、****7364转1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采购代理机构: **** 2024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