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演出化妆、装造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 参数 及 要求:
时间: 2024年8月19日全天
地点:****医院 7号楼15楼
| 1 |
女化妆加装造 |
根据节目要求化妆及做头发造型,所有化妆品、工具、假睫毛、盘发等配饰均由化妆团队提供,每人需提供演出 1次妆造。 |
人 |
19 |
| 2 |
男化妆加造型 |
根据节目要求做头发造型,所有化妆品、工具、假睫毛、盘发等配饰均由化妆团队提供,每人需提供演出 1次妆造。 |
人 |
20 |
| 备注 |
演出化妆服务供应商应 8月19日九点到场,需另提供正式演出补妆服务,至演出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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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不得超 30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待全部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 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书(自拟)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 、文件递交时间 及地点标书代写
2024年7月27 日 -202 4年7月31 日上午 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后递交至**省**市**区八一七中路 602****医院 6****办公室。
七、 联系人 :莫女士 0591- ****9562
八、本公告同时在********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附属人民医 院
2024年7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