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4月1日至5月6日,****审计局审计组对我局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查出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补助资金未按时支付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冕**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补助12.6万元未在规定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拨付,其中:2023年12月11日支付10.95万元,余1.65万元补助资金截止2024年4月仍未支付。 整改措施: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落实整改,将结存的1.65万元地灾监测员补助资金余2024年7月10通过“一卡通平台”拨付给了监测员。 二、2022年实施的2个地灾治理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终验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组织实施的2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分别为每个项目100万元。里庄**口村3组软心沟泥石流治理工程于2022年10月25日开工,2023年1月6日完工,棉沙乡许家坪村6组恩度1#、2#泥石流治理工程于2022年10月25日开工,2023年1月1日完工。2个项目最终验收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都未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验收。 整改措施:该两个项目任务书是2022年7月才下达,由于采购程序繁杂、耗时长、加之新冠疫情防控因素,项目于2023年1月才完工,无法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终验。另外,按照**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验收相关要求,地灾治理工程的最终验收应至少经历1个汛期的检验才能验收,故该两个项目最终验收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加快项目推进、严格项目监管,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地灾补助资金的拨付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2024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