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 | ||
| 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二期、三期) | ||
| 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勒流街道中部产业园规划路网建设工程(二期、三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7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点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本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业绩条件时,应该按照要求竣工相关的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人应该根据项目的特点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查。业绩条件通常用于筛选有实力的投标方,以保障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严格的经验或业绩门槛。因此,如果项目规模较大、技术要求高、工期较长,那么通常会要求投标方提供与之相匹配的竣工业绩。招标文件中的任何业绩条件都必须合法、公正,并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 本项目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涵盖范围大,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造价近2亿。如此大体量的项目 怎么能交给没有完整施工并竣工验收的单位。请以项目质量角度出发,严格的设置招标文件,修改业绩要求,应该按照正常逻辑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不修改,请说明原因。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获得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已满足本项目要求,为了充分竞争,本项目业绩评分不再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2问:本项目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非小型项目。应该交由有完整完成过的施工单位才是符合,该项目评分里面企业类似业绩情况,欠缺了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要求的设定为匹配的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的优质施工方。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既是最重要的体现证明材料。请尊敬的招标人,补充业绩要求里面的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为项目负责。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获得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已满足本项目要求,为了充分竞争,本项目业绩评分不再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问:请问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2.2.4 (2)资信标评分标准 (20分)企业类似业绩情况;怎么没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是否需要提供如果不用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何证明企业有能力做好本项目注解要求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公司有在做此类项目,不具备经验一说,能不能做好,应该要通过验收证明,在注解要求下③若投标人提供的市政工程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不含专业分包)项目合同中包含市政工程的,****工程部分承包造价≥12000 万元,且工程内容均为投标人独立完成,则不予认可。④此处的市政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道路照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市政配套相关工程。**求限定性,可见该项目的重要性。应该添加提供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才符合该业绩要求的设定合理性必要性。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获得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已满足本项目要求,为了充分竞争,本项目业绩评分不再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4问:一、2.2.4(2)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含完成或履行中)单项合同金额为12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高得5分。请问企业类似业绩一般设置80%并且竣工验收业绩,此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6061.27元,为什么此项目设置类似业绩规模不设置约1.6亿元的竣工验收业绩,而此项目只设置为1.2亿元,并且不用竣工验收****公司只有1.2亿元在建业绩而量身定制 二、2.2.4(3)经济标评分标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得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指引,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小微企业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即经评审计算小微企业原报价得分×1.05=小微企业报价最终得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请问此项目对于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超30%以上)是否可以享受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如果不能享受,请说明依据理由。
答:一、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第三章资信标的设置第九条(三)在不降低项目资质标准的前提下,对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造价、高度、面积、跨度等工程规模量化指标的8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6061.27元,设1.2亿的业绩作为评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获得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已满足本项目要求,为了充分竞争,本项目业绩评分不再要求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可承担的工程范围内不允许分包。仅当承包人对部分专业工程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时,方可按有关规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因此不能享受对于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超30%以上)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
二、其他说明
(一)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二)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四)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勒流街道**中路 1 号 |
地址:**市****社区林上路6****广场1号楼404号 |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何工 |
| 联系方式:0757-****7969 |
联系方式:0757-****7713 |
| 2024年07月27日 |
2024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