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时间:2024-07-29 09:31:20
本比选项****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名称:****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第二次)。
2.2项目地点:****处理厂。
2.3比选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约为40万元(各分项上限单价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货物的采购、安装、供货(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不含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4 交货期:按比选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内送达。
2.5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6免费质保期:四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其他要求:具体供货规格、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的合同执行。比选人保留调整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项目采购周期内,如遇采购货物需在材料使用方面作较大调整、采购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采购。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参选人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的财务要求(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参选人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良好信誉(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参选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3.4 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比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请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时,下午14:30分至18:00时(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受理),携带下述资料到****(**市898创新中心A栋1203室)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及相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查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查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本公告 参选人资格条件 所列明的相应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参选单位红色印鉴装订成册,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5.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时间),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898创新中心A栋1203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3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参选。
比选时间:同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地点:****(**市898创新中心A栋1203室)。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上发布。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黄茶路26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34-****213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898创新中心A栋1203室
项目负责人:唐源(项目组成员:刘显亮、陈虹、唐霖)
电 话:0734-****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