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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34MA0EB1UDX2 | 建设单位法人:李刚 |
| 李罗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孝墓镇北**贯村 |
| **县北**贯200****电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孝墓镇北**贯村 |
| 经度:114.65474 纬度: 38.72848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8 |
| 曲行审环表〔2020〕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135.27 |
| 1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34MA0EB1UDX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埃****公司 |
| ****0104MA09RNQL2K | 验收监测单位:**市崇正环境****公司 |
| ****0606MACJKG3P2X | 竣工时间:2024-03-05 |
| 2024-03-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31 |
| 2024-06-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718 highlight=%C7%FA%D1%F4%CF%D8%B1%B1%C7%E0%D1%F4%B9%E1 |
| 光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电站建成后,本工程25年平均发电量为294785.138MWh,25年总发电量****628.456MWh ,首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442.925h,25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339.952h。 | 实际建设情况:总装机容量为100MW,电站建成后,25年平均发电量为15225.69万kWh,25年总发电量380642.343万kWh,首年等效利用小时数1399.329h,25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312.486h。 |
| 本项目建成后实际装机规模为100MW,实际安装光伏电池组件183512块,较环评阶段装机规模和组件数量均有所减少,且剩余规模不再建设。 变化原因:由于初设文件中设计的组件排布密度高,而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排布方式对下方地表遮挡严重,不利于组件下方植被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同时还会影响组件发电量,因此,建设单位调整了组件排布方式,减少了单位面积内组件数量,降低了排布密度,并且光伏区占地面积减少,导致实际的组件数量大幅度减少,使得实际装机规模也大幅度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运营期内无生产废气产生。(2)对室外箱变和升压站变压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维护,合理布局,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3)光伏组件表面擦洗废水自然散落,用于场区绿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光伏场区绿化及泼洒抑尘,废水不外排。(4)固废主要为废弃电池板、废变压器油和生活垃圾。废弃电池板组报废后暂存于废电池板储存间内,定期由电池板厂家回收: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收集的废油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设锅炉等热源,采用空调取暖,属清洁能源。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洗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废水。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区绿化,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4m3/d,经升压站化粪池排至地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地绿化。 (3)噪声治理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室外箱变设备和升压站主变压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消声设施,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光伏组件产生的废太阳能电池板,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变压器检修和事故时产生的少量废油。 升压站内设置了带盖垃圾箱,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废太阳能电池板直接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通常变压器每4年检修一次,检修时提前预约好有资质的单位,使用专用的一体化封闭式滤油设备对变压器油进行循环过滤,滤油结束后,设备接口拆卸过程中可能会有少量有废油产生,由有资质单位当天运走处理,不在升压站内储存;变压器事故排油透过地面鹅卵石层进入事故油池。项目在升压站内设置了一座容积为134.9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一体化浇筑而成,混凝土强度为C30等级,防渗等级为P6,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满足防渗需要。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另设危废暂存间储存。 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用地总面积约366.7hm2,其中临时用地365.9hm2,永久占地0.8hm2。升压站内设置1台200MVA的变压器及相应的配套电控系统,设置一座10m3事故油池。光伏区设置3125kVA箱变45台,2500kVA箱变21台,2000kVA箱变4台,1000kVA箱变2台,共72台箱变,设置组串式逆变器共851台。**道检修路长度约为38743m,**进场道路1km。 | 实际建设情况:用地总面积约303.53hm2,其中临时用地约302.48hm2,永久占地约1.05hm2。升压站内由1台150MVA的变压器及配套的电控系统为本项目光伏区提供升压送出服务,站内实际建成后的事故油池体积为134.9m3。光伏区实际的箱变数量为46台,逆变器数量为387台,改建道路长度18807m。 |
| 1、占地面积变化 本项目建成后实际用地总面积约303.53hm2,其中临时用地302.48hm2,升压站永久占地1.05hm2。总用地面积和临时用地面积较环评内容减少,但升压站永久占地面积较环评内容变大。 变化原因:由于环评文件编写依据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的组件排布密度高,装机规模大,对于外部制约因素分析欠缺。随着项目的推进发现,设计占地范围内局部土地存在无法承租、地貌条件无法满足组件布设需求、组件施工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植被永久性破坏等问题。因此,建设单位对上述制约因素较为突出的地块进行舍弃,调整了组件排布方式,导致实际建成后的光伏区临时占地面积较环评阶段要小,而升压站永久占地受土地征收的制约,平面布置较环评阶段变化较大,导致实际占地面积变大。3、光伏区其他变化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光伏区实际的箱变数量为46台,逆变器数量为387台,改建道路长度18807m。均较环评内容减少。 变化原因:主要为光伏组件数量和装机规模减少引起的设备数量减少;受占地面积减少和组件排布方式的变化影响,实际建设道路长度减少。 4、升压站变化情况 升压站内设置1台150MVA的变压器为本项目光伏区提供升压送出服务,较环评中变压器功率降低。升压站实际建成后的事故油池体积为134.9m3,较环评内容体积变大。 变化原因:变压器功率降低是为了与光伏区装机规模相匹配;由于事故油池体积的确定在初设阶段仅考虑了变压器油量的体积,而按照相应规范要求实际建设后事故油池包含事故储油池和油水分离池,因此,实际体积变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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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置 | pH7.2-7.6 色度7-10 浊度5.9-8.2NTU BOD56.1-7.7mg/L 氨氮2.28-3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82-0.347mg/L 溶解性总固体506-520mg/L COD20-26mg/L SS43-55mg/L 总氮5.75-6.93mg/L |
| 1 | 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 光伏区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光伏区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 周边敏感目标噪声昼间声级值为51~54dB(A),夜间声级值为41~4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光伏场区四周厂界噪声昼间声级值为50~53dB(A),夜间声级值为41~44dB(A),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
| 1 | 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无大型施工机械,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考虑对进场道路与施工道路进行一次性规划,尽可能在现有道路基础上布置,施工道路根据厂内平面布置,在场区内规划建设,不再单独临时征用土地,待施工结束后,进行边坡绿化,用于检修道路,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占用;2)光伏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场内设置临时施工生产生活区,不需另外施工租地。临时施工场地占地区域均进行表土剥离和收集,集中堆放的临时施工场地的一角,加盖苫布防止扬尘及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均设置于场区内,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3)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挖方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区域完工后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并及时撒种草籽,恢复植被;4)应及时对施工运输机械碾压过的土地进行恢复,场地内播撒适合当地生长的草籽,优先选用原著种,提高土壤保水性等生态功能。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场区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将收集的表土均匀回铺于扰动地表。对太阳能电池板下方和直埋线路扰动地表选择适宜的草种灌木进行绿化。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环境监理以及施工单位沟通情况,施工期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施工道路均沿原有道路进行改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在升压站征地范围内,光伏组件等电气设备按照计划在指定位置进行了堆放;施工过程中对表土进行了剥离和单独堆存管理;施工过程中碾压破坏的植被,进行了恢复,有表土扰动和剥离的区域施工结束进行了回铺绿化,高陡边坡修建了护坡,施工过程中设置了临时排水和遮盖等防护措施,光伏支架下方的植被已基本恢复,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未产生新的水土流失。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根据调查,该项目光伏方阵区、道路等工程均已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光伏板下方植被已经恢复。场地无表土堆积,场区内植被绿化基本恢复。升压站周围种植了树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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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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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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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区进行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将收集的表土均匀回铺于扰动地表。对太阳能电池板下方和直埋线路扰动地表选择适宜的草种灌木进行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调查,该项目光伏方阵区、道路等工程均已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光伏板下方植被已经恢复。场地无表土堆积,场区内植被绿化基本恢复。升压站周围种植了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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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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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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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