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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景家园、柳景家园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9日
项目概况
林景家园、柳景家园消防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津****科技园5号楼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景家园、柳景家园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6.0306万元
最高限价:366.030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评标时应当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管理部门出具);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符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从业条件,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投标人相应资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到 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津****科技园5号楼7层
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前往****(**市津****科技园5号楼7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津****科技园5号楼7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津****科技园5号楼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市**区双港镇
联系方式:185****6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津****科技园5号楼7层
联系方式:152****8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8811
**** 2024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