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2024 年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市2024 年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招标代码:****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07月26日****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计划工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 第一名 | **** | ****474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 收质量评定合格 | 26天 | 99.78 | | 第二名 | ******公司 | ****646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 收质量评定合格 | 26天 | 99.71 | | 第三名 | **恒业土木工****公司 | ****199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竣工验 收质量评定合格 | 26天 | 99.35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恒业土木工****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季雁鹏 | 苏瑶 | 张蕊 | | 证书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编号 | 辽221****71926 | 苏232****09099 | 辽221********11372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恒业土木工****公司 | | 资格条件要求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企业业绩 | 2020年**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市建军路商圈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2019年**市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工程)施工 | 四、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公司: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2、******公司: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3、**福****公司: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4、****公司:所提供业绩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 “合同金额不小于50 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项目” 5、**省****公司:所提供业绩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 “合同金额不小于50 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项目” 6、******公司:所提供业绩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 “合同金额不小于50 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项目” 7、******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8、****公司:所提供业绩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 “合同金额不小于50 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项目” 9、******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 10、******公司: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通”微信公众号。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1日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七、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地址:**市**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 0416-****021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五金机电城17-17 联 系 人: 苏女士 电 话: 0416-****806 电子邮件: ****@126.com 八、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运输局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0416-****373 **** 2024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