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关于行政资产管理及内控建设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性服务项目购买计划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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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资产管理及内控建设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性服务项目购买计划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财政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资〔2021〕275号)和《****财政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资〔2021〕273号)、《****财政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资〔2021〕2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的实际,决定拟采用内控评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购买2024年度行政资产管理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性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行政资产管理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性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0801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项目概况

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财政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资〔2021〕275号)和《****财政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资〔2021〕273号)、《****财政局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财资〔2021〕274号)相关制度的要求,为我单位提供行政资产管理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辅助性服务,协助我单位完成行政资产管理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和自我约束机制及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实施。****拟选取一家服务机构参与辅助性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辅助****完成根据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结合现行政策要求及实际工作和管理需求,对单位层面、预算、财务收支、资产、采购、合同等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进行完善,出具《内部控制手册》。

2.****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协助单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3. 辅助********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的移交、核销、下账等系列工作,工作达到市财政规定的专业技术规范及工作流程。

4.辅助****完成资产登记和二维码管理标签的制作登记工作,录入市财政的资产管理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全面提升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实现一物一卡一标签一责任人一照片管理。

5.辅助****对残损、报废、闲置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网格化综合保障经费(内控执行管理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购买计划各项规定。

六、目标要求

(一)协助****资产处置、新增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通过制度建设形成较为规范、系统、具有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机制,使经济活动更加有章可循。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使中心内部工作有理、有据、有节。

(三)对经济业务活动流程进行再造,全面系统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将管理制度细化到具体的执行程序,明确细化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与纵向相互制约监督的工作机制。

七、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文件内容(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公司资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标书代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原件扫描件);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资质证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标书代写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负责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附相关人员资格、能力证书);

(五)投标报价函(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六)相关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七)工作方案或大纲;

(八)服务承诺书;

(九)其他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公司公章,制作成标书,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8月2日下午17:00前递交纸质响应材料至****(地址:****中心综合服务楼**三楼305;联系人及电话:王师,****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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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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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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