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鼎城区永兴河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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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鼎****河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信息时间:2024-07-29 】


鼎****河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补充公告

一、补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鼎****河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变更补充如下:

1、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要求,现对原招标文件所涉及信用评价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①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0款中 “二、依据****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并不予计分。”,现修改为:“二、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如《****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第一期信用评价结果未正式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如在开标时间前已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标书代写

②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本项不计分)”,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 。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如《****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设计信用评价结果未正式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如在开标时间前已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标书代写

③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按****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不计分。”,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本项目在开标时间前,如《****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第一期信用评价结果未正式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不纳入评审,不予计分;如在开标时间前已发布,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标书代写

④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内容现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

2、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仍使用2023年3季度数据。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928.78 万元(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1697.61 万元;其他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43.83 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1.76 万元,工程保险费为 5.09 万元,场地准备及单位临时设施费为16.98万元);暂列金额为187.34万元)。”,现修改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720.06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387.07元(其中暂估价部分为****966.61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13679.65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20247.62元,工程保险费为44638.16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为148793.87元);暂列金额为759653.34元)。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类似工程业绩现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

5、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2.3款项目基本情况现作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

6、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款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现作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

7、本项目的补充附件(含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内容现补充发布。

8、本项目澄清文件和补充附件内容的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时间)。获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jyyw.****.cn\)本项目补充公告页面底部自行下载。

9、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澄清文件和补充附件(含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内容后,重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0、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15日09时30分(**时间)。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jyyw.****.cn\)上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线上开标。招标人同时****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3(**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设置线下开标会场。标书代写

本补充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鼎******管理站,电话0736-****109。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鼎****社区**路

联系人:张梓轩

电话:133****97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皂果路**盛世富园小区B-1栋1701室

项目负责人:王凯

电话:0736-****858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定稿.pdf 附件: 补充附件(含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rar 附件: [430********625****001001]鼎****河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CD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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