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年产4000台智能激光设备项目-研发车间二、生产车间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9 | |||||||||||||
| 2024年7月19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国望****公司在该项目现场对018年产4000台智能激光设备项目-研发车间二、生产车间二项目(平水许保表〔2024〕13 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9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4年7月29日,向****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 月29日 联系人:倪礼亨 年产4000台智能激光设备项目-研发车间二、生产车间二验收鉴定书签字扫描版.pdf **** 2024年7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