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胜能源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园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石墨化三车间)

审批
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3MA0NKEFC99牛建波
张鹏飞**自治区**市**县
****市商****经济开发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恒胜能源锂离子****研究院建设项目(石墨化三车间)
2018版本:0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自治区**市**县 ****开发区
经度:113.5996 纬度: 41.5291****环境局
2018-02-11
乌环审〔2018〕8号****
2023-08-031000
485****
****0923MA0NKEFC99****
****0923MA0NKEFC99**华****公司
****0291MA0Q45FQ4H2024-01-01
2024-01-022024-03-01
2024-05-152024-06-12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379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规模为石墨负极材料2.5万t/a,石墨化工序已验收2万吨t/a,剩余0.5万吨t/a未验收分期验收,本工程验收石墨化三车间石墨负极材料0.5万t/a产能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以碳负极材料为原材料,石油焦、炭黑和高温沥青(添加剂)为辅助材料,通过沥青包覆、造粒、焙烧碳化、破碎筛分、煅烧、石墨化等工序生产石墨负极材料。本次验收仅针对石墨化三车间生产0.5万t/a石墨负极材料,仅对石墨化工序生产石墨负极材料过程进行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石墨化废气每期经1套袋式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分别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循环冷却水、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三车间石墨化废气经1套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石灰●石膏法)+42m排气筒处理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循环冷却水、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布袋除尘器处理效果不理想,故将石墨化废气治理措施变更为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加强环保措施,为环境利好措施,可满足环保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旧包装袋、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旧包装袋、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填埋场填埋处理
脱硫石膏由定期****填埋场填埋处理,满足环保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32.254 0 0 0 32.254 32.254 /
0 23.918 0 0 0 23.918 23.918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石灰●石膏法)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石墨化工序废气配套1套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石灰●石膏法)+42m排气筒处理排放,处理后石墨化废气中烟尘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表2中二级标准,SO2、NOx、BaP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石墨化工序经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前采样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的排放浓度分别为4004mg/m3、2970mg/m3、479.5mg/m3、7.44mg×10-6mg/m3;石墨化工序经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a]芘的排放浓度分别为28.67mg/m3、227mg/m3、142mg/m3、4.91×10-6mg/m3;经计算,湿式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对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2%、92%、70%、34%,处理后石墨化废气中烟尘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 1996)表2中二级标准,SO2、NOx、BaP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加装减震垫,进行全封闭处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对厂房墙壁和房顶局部做吸声处理,有效的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测点昼间监测等效声级为51dB~55dB,夜间监测等效声级为42dB~45dB,各厂界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等效声级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除尘灰作为生产原料回用;脱硫石膏定期外售;电捕焦油、石墨烯生产冲洗废水处理残渣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临时储存,并加强建设和运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废旧包装、脱硫石膏、生活垃圾。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直接收集后返回石墨坩埚装料进行生产利用,不外排。废旧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外售。石墨化工段废气处理设施脱硫塔中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管理局定点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