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工程预算(标底)审核项目Ⅰ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水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2305-000000-04-01-70215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省**市。
2.2 建设规模:招标项目**费(估算价):25.70亿元。
2.3 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对本项目预算(标底)进行审核(包括清单有无漏项,工程费率计取的正确性复核,清单描述、组价的合理性及正确性的复核,无价材料及设备询价等),并出具审核报告,具体委托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招标上限价:280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3个月。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 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
收费基准价按项目各标段累计送审招标控制价为收费基数(均不含预备费、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的费用)作为计费基础,按分档累进计费。
3.1.1 服务费收费标准
咨询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60%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10%(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下浮。咨询服务费结算=基准价×(1 - 下浮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4.2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中国境内**大型水利工程项目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①中标通知书、合同;②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③其他证明材料,如果①、②无法体现服务内容、工程规模、等别、工程主要建筑物构成、总投资等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①是必须提供的材料,②、③是可选项。
(2)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绩认定时间以成果完成时间为准,项目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的内容应包含成果完成时间内容。
注:本招标文件大型水利工程指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表3.0.1确定的大(1)或大(2)型水利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 工程等别 |
工程 规模 |
水库总库容/108m3 |
防洪 |
治涝 |
灌溉 |
供水 |
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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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人口/104人 |
保护农田面积/104亩 |
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104人 |
治涝面积/104亩 |
灌溉面积/104亩 |
供水对象重要性 |
年引水量/108m3 |
发电装机容量/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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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
大(1)型 |
≥10 |
≥150 |
≥500 |
≥300 |
≥200 |
≥150 |
特别重要 |
≥10 |
≥1200 |
| Ⅱ |
大(2)型 |
<10, ≥1.0 |
<150, ≥50 |
<500, ≥100 |
<300, ≥100 |
<200, ≥60 |
<150, ≥50 |
重要 |
<10, ≥3 |
<1200, ≥300 |
| 注1:****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治涝面积指设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指设计灌溉面积;年引水量指供水工程渠首设计年均引(取)水量。 注2: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指标仅限于城市保护区;防洪、供水中的多项指标满足1项即可。 注3:按供水对象的重要性确定工程等别时,该工程成为供水对象的主要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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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4年4月至2024年6****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中国境内**大型水利工程项目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预算(标底)编制(或审核)或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中标通知书、合同;②负责人签字盖章版成果资料;③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④其他证明材料,如果①、②无法体现服务内容、工程规模、等别、工程主要建筑物构成、总投资等指标,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①②是必须提供的材料,③④是可选项。
(3)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认定时间以成果完成时间为准,项目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的内容应包含成果完成时间内容。
4.4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三年内(2021年6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一级,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不少于7人,其中水利工程专业不少于3人。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0日8:30 时至2024年7月 31日17:00时,将以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9594@qq.com,材料如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企业在近三年内(2021年6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格式自拟、业绩证明材料等。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法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6. 其他有关内容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入招标人账户:**** ;开户行:****营业部 ;帐号:210********00011。标书代写
6.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30时,应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509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6.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
任公司
地 址:**市越****路833号 地 址:**市越****路833号
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5楼 鑫洲国际商务大厦21楼
联系人: 于王平 联系人: 高工
电 话: 180****0158 电 话: 138****1365
监 督: ****水库****中心
联系人: 吴卓琳
联系电话: 0575-****4832
地址: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5楼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 7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