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评机构评估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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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18:1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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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8月19日 14: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厅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04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修业路2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瑜 0951-****0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A座1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傅明明 0951-****077 | ||
| 附件: | |||
| 附件1 | XX项目XX公司报名回执单.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评机构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第一标段:区外安评机构评估检查服务 |
1项 |
区外安评机构评估检查服务 |
¥80,000.00 |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
| 2 |
第二标段:区内安评机构评估检查服务 |
1项 |
区内安评机构评估检查服务 |
¥100,000.00 |
详细要求见公开招标文件。 |
| 数量合计 |
2项 |
预算合计(元) |
¥1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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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检查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投标人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8****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163.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修业路239号
联系方式:张瑜 0951-****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A座14楼
联系方式:傅明明 095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瑜
电 话: 095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