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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110kV输变电工程位于**县纳福街道**村,已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7月建成投运,****电站1座,输电线路580m,铁塔2基、砼杆2基、消防砂池1座,110kV进线1回,10kV出线4回。目前本项目处于正常运营中,****环境局**分局于2024年1月31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24年2月2日出具了《关于****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报告:本项目已违反了“未批先建”和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文件要求,上述“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已超过2年追诉期,但需要对本项目违反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鉴于本项目周边植被已绿化,且****已积极主动办理环评和验收相关手续,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生态环境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调查报告建议对建设单位不予处罚。 本项目属于****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主体工程”)中的供电工程,主体工程位于**县纳福街道**村,已于2008年6月5****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的批复》(黔环函〔2008〕259号),2010年7月29日取得贵****委员会《关于**合资水泥厂日产3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业主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黔经信办〔2010〕488号),同意将“**省**合资水泥厂日产3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更名为“****日产3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同时变更为****。主体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3年6月建成投运,2014年1月29****保护厅以《关于****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黔环验〔2014〕4号)同意主体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体工程由**省德隆房开负责建设,****公司于2014年1月对**省**合资水泥厂进行了收购经营,收购主体工程时,主体工程及配套供电工程已建设完善。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5万元,占总投资的7.1%。《**省**合资水泥厂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厂区内规划建设的110kV输变电工程仅进行简述,未对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手续,委托****针对****110kV输变电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手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㈠施工期 本项目于2013年7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污染事件或噪声扰民事件,亦未收到投诉。本项目自建成运营至今,未收到投诉的记录。 审查意见: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㈡运营期 本项目为****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中的供电工程,职工均为主体工程原定职工,其职工用水、排水已在《**省**合资水泥厂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进行评价。本项目未新增员工,运营期无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气产生。 1.电磁辐射 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变电站评价等级为三级,输电线路评价等级为二级。 (1)变电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4.10.3 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电站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可采用定性分析的方式。****电站已于2013年7月建成投运,环评根据电磁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可知,现状监测期间电压:114.46kV、电流:18.22A,与110kV主变电压属于同一电压等级,运行工况可达到现场实际测量值评价要求。因此,变压站电磁环境影响分析环评采用实际测量值进行评价。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正常工况下,变电站围墙外5m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805.5V/m,变电站断面衰减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341V/m,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评价标准要求。变电站围墙外5m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0484μT,变电站断面衰减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0512μT,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要求。变电站评价范围内涉及****的职工生活楼,变电站已采取了选用低辐射设备、电气设备接地、屏蔽措施和站区外设置围墙等电磁辐射防护措施,该电磁环境敏感点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标准,项目建成投运正常工况下对周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2)输电线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4.10.2 二级评价的基本要求”,对于输电线路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一般采用模式预测的方式,输电线路为地下电缆时,可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本项目输电线路为架空线路,不涉及地下电缆,环评对输电线路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附录C、D的模式进行预测。 由环评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弧垂对地距离6m时,距离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最大值为2.7586kV/m,****中心8m处;在居民区导线弧垂对地距离7m时,距离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电场最大值为2.1778kV/m,****中心8m处,预测结果均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kV/m)要求,与环评现状监测结论相符。本项目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弧垂对地距离6.0m时,距离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磁场最大值为3.72μT,****中心8m处;在居民区导线弧垂对地距离7.0m时,距离地面1.5m高度处的工频磁场最大值为3.1809μT,****中心7m处。线路沿线产生的工频磁场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要求,与环评现状监测结论相符。 由环评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线路环境保护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预测值和实测值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100μT的限值要求。本项目预测结论与实测结论相符,本项目建成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3)采取的措施 为尽可能减小本项目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以下措施:1)建设单位采购时,选用了低辐射设备,采用的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等均为光滑无毛刺构件,有效避免了运营期金属构件的尖端放电等现象;2)安装高压设备时,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已经接地,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3)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均已接地,减小电磁场场强;4)运行过程中,变电站内大功率的电磁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缝密封,站区外设置围墙;5)本项目设置了专业的管理人员,****检查站区设备设施。运营期加强工作人员电磁辐射知识的培训,合理安排工作,减少工作人员在电磁影响较高区域的停留时间;6)本工程线路选择时已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审查意见:采取的电磁辐射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2.声环境 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电站运行噪声主要来自变压器、电容器及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变压器、电容器噪声包括电磁性噪声和冷却风扇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噪声源强一般为65~75dB(A),配电装置的噪声源强一般为65dB(A)左右。 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电站及送出线电压达到设计额定电压等级,运行工况稳定。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采用实测分析。本次环评委托**科正****公司于2023年7月4日至5日对项目正常运行时(含主体工程正常运行)站界四周及输电线路沿线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已达到满负荷运行状态。监测工况:1#主变:电压114.46kV,电流18.22A;110kV荷隆册线:电压114.6kV,电流18.34A,共设置6个监测点位,****电站东侧围墙外1m处、变电站南侧围墙外1m处、变电站西侧围墙外1m处、变电站北侧围墙外1m处、110kV荷隆册线线路下方、110kV线路接线点处。由监测结果可知,主体工程正常运行情况下,****电站满负荷运行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1~5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7~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输电线路沿线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8~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2~46dB(A),项目所在区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订购的电气设备噪声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站区电气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行期噪声影响符合标准要求。 审查意见: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3.固体废物 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主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 (1)主变压器油 变电站的主变压器为了冷却和绝缘的需要,其外壳装有大量变压器油。当主变压器出现事故时,会排出其外壳的变压器油,变压器油一次产生量为10.45t。本项目已在主变下方设置集油坑35.75m3(6.5m×5.5m×1m),且变电站已建有事故油池1座,容积25m3(2.5m×2.5m×4m)。环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主变压器铭牌,本项目主变内变压器油质量为10.45t,变压器油密度为895kg/m3,则主变油量为11.68m3,项目事故油池可容纳本项目事故发生时产生的全部变压器油。当主变发生事故时排油或漏油,变压器油通过主变下设置的集油坑和事故油池储存,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乱排。 (2)废旧蓄电池 变电站蓄电池主要采用铅酸蓄电池,使用寿命较长,可达近约为5-8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旧蓄电池更换下来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审查意见: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4.生态影响 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已建设完成,变电站及杆塔周围已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厂区道路已硬化,空余地区种植适当乔木、撒播草籽等进行厂区绿化;项目输电线路为架空布设,线路跨越天然林,项目运行期间主要为电力输送,不涉及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项目正常运营时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变电站及杆塔周边占地的植被进行维护管理,采用多种绿化形式,保持该地区的覆绿面积;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保证不触犯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在变电站及杆塔处设置防鸟刺、高压禁止攀爬等设施和标示牌;加大对天然林的保护力度,严禁砍伐树木,禁止以天然林为原料的木材经营、加工活动,禁止挖掘天然林树蔸,禁止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矿、坟葬,避免发生水土流失等问题。 审查意见: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