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王英水库管理局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湖北-黄石-阳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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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索引号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09-12县环保局
****政府
****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向公众发布,再次就项目征询公众意见或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省阳**王英镇
3、总投资:工程总投资13929.66万元
4、建设内容:工程分王英部分、蔡贤部分、两库连通输水隧洞部分等。王英部分主要包括主坝、副坝加固、坝下埋管、泄洪隧洞加固、下游行洪河和防汛道路等五部分内容;蔡贤部分主要包括主坝、3座副坝加固、溢洪道、下游行洪河和防汛道路、库区清淤等五部分内容。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建设内容一览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
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环保清淤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等。生****水库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对下游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施工期间生产废水的排放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施工期结束后不影响下游水域的使用功能。
地下水环境:本工程需对王英主坝、蔡贤主坝、蔡贤3#副坝、蔡贤4#副坝心墙****水库下游行洪河桥体拆除与重建,防渗墙建设与桥墩基础开挖过程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由于库区封闭条件较好,****水库渗漏问题。行洪河护坡及桥墩基础开挖至角砾、卵石层将低于区内地下水位和河水位,存在基底渗漏和涌砂的条件,工程实施时选择低水位时期施工、并加强基坑排水。项目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
大气环境:经分析,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有运输道路扬尘、施工现场扬尘和粉尘及机械燃油废气。以上污染物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均较低,满足排放要求,在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分为固定源和流动源两种。固定源主要为各施工机械设备,其最大源强的噪声值最大影响范围至距声源90m以上范围内,流动线源两侧50m的范围内噪声即可达标。在采取对机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设施,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对居民环境噪声的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弃渣和清淤淤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工程弃渣及时运至各施工渣场填埋;清淤淤泥用于农田修复;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生态环境:工程施工期主要涉及临时用地(耕地),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实施表土剥离及返还、土地复耕,使恢复原地貌,届时将恢复原有生态环境。水库防渗墙建设与桥墩基础开挖过程,会引起水体悬浮物产生、溶解氧的变化等,但通过采取经济技术可行的生态保护措施后可以将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运行期
地表水环境:本工程实施并没有改变区域现有水系格局,****水库现有水位和流量产生影响,本工程为非污染项目,工程建成不会加重对目标水体的污染。因此,工程运行期对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大气环境:本工程为非污染项目,工程完工后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其排放废气主要为现有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水库大坝启闭器、变压器、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外,无其它噪声产生。上述噪声源产生的噪声较小,影响范围仅限于厂区内的工作人员,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水库****处理站处理,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项目区的防洪形势,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对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活动对生态、水、声环境、大气环境等的短期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王英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本项目建设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①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电话:159****7089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锦绣****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6****9087
E-mail: ****@qq.com
联系地址:**省凉山州**县**大道430号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函、或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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