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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7-30 10:58:53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相关土地权力人: 因城镇规划调整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政府批准,决定无偿收回********医院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四至范围详见土地使用证界址确认附图。 二、公告期限: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30天)。 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原用地单位****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