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是否有效: | 是 |
| 发布机构: | 沿河**** | 发文日期: | 2024年07月30日 10:59:56 |
| 名 称: | ****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 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五批)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文 号: | 沿府函〔2024〕62号 | ||
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审批沿河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沿农呈〔2024〕5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沿河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局接文后,****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
2024年4月10日
沿河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22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抓好我县2024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效益,实现“虫口夺粮”促丰收目标,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收”工作理念,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聚焦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等水稻重大病虫害,坚持“抓早治小、关口前移”,抓住重点区域、关键时节,大力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和科学安全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规模化实施统防统治,有效遏制水稻重大病虫害发生危害,全力保障水稻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做好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水稻病虫害防控面积达5万亩次以上;创建省级水****示范区1个,总示范面积不低于100亩;举办水稻病虫害防控技术培训班1期;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85%以上;有效遏制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重发区域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
三、实施区域
全县23个乡镇(街道)水稻种植区域实施,具体实施地点由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确定。
四、实施单位
****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时间
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六、实施内容
(一)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根据水稻病虫害发生趋势,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防控水稻病虫害的低毒高效防治药剂。在水稻病虫害防控期,根据乡镇(街道)水稻种植情况、水稻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等,将农药配发到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根据辖区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将农药发放到户,实现统防统治、群防群治。
(二)创建省级水****示范区。优先选择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和学习的****示范区;优先选择龙头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和大****基地作为示范区。按照上述条件,省级水****示范区选择在晓景****基地,示范面积100亩,重点开展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安全用药、无人机统防统治等技术示范。示范区设立示范牌,****示范区、农民自防区和空白对照区(不防治),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控植保贡献率评价。
(三)水稻病虫害防控技术培训。举办水稻病虫害防控技术培训班1期50人,培训对象为县、乡农技干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植保人员,从事水******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和种植大户等。
七、资金来源及概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全部来源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黔财农〔2023〕122号)。
(二)资金概算。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47.36万元用于采购应急防治药剂,1.64万元用于创建省****示范区,1万元用于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详见附件1)。
八、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限为9个月,即2024年4月-12月。
2024年4月底前,完成防控药剂采购,落实示范区。
2024年5月至9月,根据乡镇(街道)水稻种植情况、水稻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等,将农药配发到乡镇(街道)并发放到户;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与示范;完成水稻病虫害防控植保贡献率评价试验。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报账、项目绩效评价,完成做好项目总结及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政府统一采购,有效降低农药购买单价,预计每亩减少购药成本10元左右,项目区共计减少农药投入20万元;二是通过统防统治,能够有效减轻项目区病虫害损失。按照水稻病虫害发生程度均为Ⅰ级以上测算,预计可挽回水稻损失18万公斤以上,按2024年最低收购价2.58元/公斤计算,可挽回经济损失46.44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统一选用低毒高效的防治药剂,大规模实施统防统治,能够有效遏制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等水稻重大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重发区域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范围成灾绝收。同时,通过技术示范和技术指导培训,广大群众对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掌握了相关技术要点,降低了农药投入成本,有效提高了水稻病虫害防控水**效果。
(三)生态效益。统一采购低毒高效的防治药剂,于防控期内将农药发放到户,实现统防统治、群防群治,显著提高防治效率,且有效避免项目区内群众使用不对症的农药,和超量使用农药,减少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有效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能够保护害虫天敌,促进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防灾救灾第五批)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中心、****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等,负责物资调度、分配及项目验收等事宜。
(二)强化技术指导。为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指导与服务,****推广中心植保植检站负责人为组长,****中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各****服务中心植保工作人员等为成员的项目技术指导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3),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过程药剂采购、药剂发放、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23〕13号)、《**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细则》(黔财农〔2020〕290号)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实施,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发挥资金效益。物资、服务采购严格按照《****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强化项目管理。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项目实施按照方案进行,确保项目实施能达到预期目标。明确专人做好项目档案,要及时收集整理物资和服务采购资料、物资发放台账、标牌设置、工作检查等项目实施有关资料,及时归档。按时完成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
(五)强化督查问效。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水稻病虫害监测普查,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各乡镇(街道)要****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发挥救灾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