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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春城﹒阳光水岸、**春城﹒香堤雅境综合开发(施工牵引协议开发模式) | |||||||
| 招标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2302-500108-04-05-670258/2204-500108-04-05-766343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9万㎡,总计容面积约69.6万㎡,总建筑面积约为107.06万㎡,后续分期开发建设(具体开发时序,以实际情况为准)。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文件计划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春城﹒阳光水岸、**春城﹒香堤雅境综合开发(施工牵引协议开发模式) |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开发建设综合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开发商建设综合管理工作、勘察设计、工程施工、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开发建设综合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建设综合管理方的自有品牌输入、房地产开发前期策划;勘察设计管理、建设手续办理、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协助办理权属登记、协助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批复,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所有建设内容的建设管理工作以及项目销售策划推广、销售、回款、交付等管理工作。 (2)工程总承包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估算及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项目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 公开招标 | 2024-08 | ****交易中心 | 523000.00 | 招标人在本项目中应付**方款项以销售回款与房屋作价清偿,不再有其他支付方式。销售总货值不能低于项目总成本费用。项目若亏损,业主以未销售房屋作价抵扣项目综合服务费(项目综合服务费由开发建设管理服务费、勘察设计费、**工程费组成),税费各自承担。房屋作价规则为:剩余未销售房屋总价值等于双方未收回的成本总额(均不计利息)。 | |
|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