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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精神,鉴于荔枝博览馆(3#楼、水泵房)项目已竣工,且施工单位自开工至今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局根据项目施工单位申请,拟返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6日(30天)。
1.项目名称:荔枝博览馆(3#楼、水泵房)项目
2.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开工时间:2023年3月14日
4.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1月16日
5.工资支付情况:该项目已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材料,从2023年3月份开工至今,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该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来电向区社管局劳动保障科反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举报、投诉电话:
****管委会****管理局:(0596-****075)
****建设局:(0596-****937)
项目部负责人姓名:李斐,联系电话:189****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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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