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恒润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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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7-30 14:59
项目编号: XZP202****000135
项目名称: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规模:8.7亿元(分期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偿还22邳恒01、22邳恒02债券本金 6.发行主体:**** 7.债券品种:公司债券 8.发行期限: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以最终审批通过为准。 9.承销方式及服务期限:余额包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券到期兑付日止。 10.承销费率:年承销费率为【1.5】‰。 11.采购需求:对**市****公司2025****公司债券进行承销,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包括编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项目注册、债券发行和发行后服务、组建承销团队承担发行任务、回售、转售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2.成交承销商家数:不超过三家(如合格供应商大于等于九家则取综合得分前三名,如合格供应商大于等于六家小于九家则取综合得分前两名,如合格供应商大于等于三家小于六家则取综合得分第一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有效期内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在经证监会发布的2023****公司分类结果均不低于B类等级。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7-31 09:00 至 2024-08-07 17:00
获取方式 1.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点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 3.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邮件通知,支付宝缴纳,售后不退。报名和购买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或将以下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经营服务范围需与本项目相关)和上述特殊资格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③投标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08-12 10: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8-12 10:00
开标地点 ****(**市**市**街道珠江**侧、**路西侧1幢(珠江东路21号)
其他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30-10:00分(**时间) 2.地点:****(**市**市**街道珠江**侧、**路西侧1幢(珠江东路21号)。 (二)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12日10:00分(**时间) 2.地点:****(**市**市**街道珠江**侧、**路西侧1幢(珠江东路21号)。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相关《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苏柏铭 联系电话:0516-****6677 地址:****。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街道珠江**侧、**路西侧1幢(珠江东路21号)
联系人:赵子明
电话:0516-****99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
联系人:张娟
电话:0516-****66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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